盛世电商

咨询电话400-9957-997 13220577389

京东代运营|电商标价中的原价,你知道多少?

作者: admin时间: 2021-12-29

电商标价最常见的促销手段,就是折扣和直降。退到五年前,如果不在原价上砍一刀、或者用鲜红的杠杠划去一个夸张的价格,你都不好意思做电商。但是,什么是“原价”呢?这个简单的问题少有消费者和电商经营者关注。



 

2002年1月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,把“虚构原价”,作为价格欺诈的一种行为加以认定。2015年6月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“关于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”,对“原价”进行了明确界定:“原价”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,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;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,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。
在这个解释出台前,很多个体电商商家无底线地使用“原价*元,现价*元”的标价格式,把这样的标价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商品促销方法。然而,由于商家并不清楚执法部门在价格监管上对于“原价”的认定标准,而消费者也很容易因为商家的任意标价而陷入“原价”无出处的坑中,消费体验很差,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。
以上解释出台后,以某宝为代表的知名电商平台,推出了价格发布规范,有一些电商平台甚至禁止平台内经营者使用“原价”的表述,一旦违规,将做下架处理。同时,针对商家使用“原售价”、“成交价”等字样,只限于有实际销售的商品,自此,“原价”有了执法的标准,也引起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重视。
2020年10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,第二十一条规定:经营者折价、减价,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、减价的基准。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,其折价、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,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。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,折价、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。
综合以上规定,要使用“原价”作为折扣、直降等电商标价的促销手段,“原价”应至少符合以下要素:
1、两同一原则: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;
2、真实销售原则:存在成交价格;
3、定价基准:促销活动前七日的最低成交价格/前七日没有交易时按此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。